信息分类
信息资讯
信息详情
当前位置: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政策法规 >
天津办照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了天津办照管理规定,下面我为大家列出几条,并在文章后面附上链接地址,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查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相关内容:正规的天津代理记账公司符合哪些要求?)
上一篇:【代理财务天津代理记账公司】选择天津代理记账公司有哪些优势
下一篇:天津办照之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