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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所税案速决关键在下周 用不溯及既往原则?
证所税案速决,关键在下周。台行政部门已着手展开证所税各版本的整合,外传考虑参采1989年复征证所税“不溯及既往”原则,准许投资人在开征日前买进的股票,出售时一律免课证所税。
据评估,此一做法的主要目的,是要降低开征证所税对台股的冲击,不仅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有利,也有鼓励大户进场“存”股票的激励作用,有助大盘摆脱证所税的阴影。
对此,决策高层昨晚表示,“没有听说此事”,强调是以台“行政院”版本进行整合,因为如果同意不溯及既往,至年底,可能又会有人提出延后实施的主张。台“财政部”则指出,目前都以“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审查的版本,做为协商版本,会尊重“立法院”的审查结果。
天津代理记账至于有“立委”主张另订日出条款,“行政院”与“财政部”均认为,日出条款也是一种不确定因素,对股市干扰太大,倾向不考虑此种作法。有关六大工商团体计划周三(23日)拜会“行政院长”陈冲,面对面沟通证所税议题,“行政院长”办公室幕僚昨日表示,尚未接获此一讯息。
据了解,目前“行政院”版对于开征日前取得的股票,已准许采“成本从高计算”原则,虽具减轻税负的用意,但并未同意可完全免税。
1989年复征证所税时,当时“财政部”规划,每人除拥有全年出售金额1000万元(新台币)免税的优惠,卖出属于1989年开征日前取得的上市股票,不论交易所得高低,都可享有免税。当时规定出售股票时,是采取“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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