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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代理记账】天津代理记账公司为您解读纳税申报流程
天津代理记账公司为您解读纳税申报流程: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企业所得税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1、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时候填“是”,为何《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允许填列?
答: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是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你单位从事行业如果为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则你单位“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填报错误,应填“否”。汇算清缴期内可以选择“更正申报”、过了汇算清缴期可以选择“补充申报”,同时按规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可以减按10%申报所得税,如何在年报中体现?
答:将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写在《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的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而此栏数据会自动反应在主表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盈利额或亏损额”填写的是什么数据?
答:填写的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4、申报表中要填写企业从业人数,我们每个月份人员人数都不一样,请问该如何填写?
答: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5、我企业2016年发生有一笔环境保护类的行政罚款,需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栏体现吗?
答: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上解决好,是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工作职责。(相关内容:天津会计准则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