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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出我国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第一单
10月18日,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为民生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办理退税8194万元,这是我国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第一单,至此,国务院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津税收政策试点全面落地实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先行先试政策成效显著。
国务院批复《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区建设,组织全市综合部门分解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国际船舶登记试点、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航运金融试点、租赁业务创新试点、加快服务载体建设保税港区功能开发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多次听取我市工作汇报并来津实地调研,先后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为东疆保税港区税收政策落地给予了充分保障。
东疆保税港区依靠政策优势与优质服务吸引了企业入驻,截至目前,该区域注册融资租赁公司334家,航运物流企业173家,注册资本达393亿元,租赁业务涉及100余架飞机、30余艘船舶及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融资租赁资产总额达55.68亿美元。今年1-8月份,东疆保税港区税收收入3.48亿元,同比增长82%。
天津市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天津融资租赁企业纳入试点企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增值税链条接续,同时,国家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延续。此举将进一步增加融资租赁业税制与国际接轨,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东疆保税港区正以全新的姿态,奋发向上的面貌,推动滨海新区金融创新提速,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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