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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营改增”首月纳税申报开始
2013年1月1日凌晨5时15分和上午10时7分,随着原缴纳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别申报增值税成功,本市“营改增”试点企业首月纳税申报增值税正式开始。截止1日上午,全市有40余家试点企业完成纳税申报,这表明本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起步平稳。
按照相关要求,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应在1月18日征收期结束前完成首月申报。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首月顺利申报纳税,市国税局各部门密切协作,对试点纳税人首月纳税申报工作做出周密安排,进一步整合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尽可能做到窗口申报纳税简易快捷。同时,为有条件的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纳税创造条件,对已登记增值税税种的原地税独管户(非个体)逐户给予网上申报纳税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申报咨询台,指定专人做好纳税引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国税部门还结合“营改增”纳税人实际情况,就首月申报纳税可能出现的申报纳税、咨询服务相对集中等问题制定出应对预案。
去年12月,本市“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便实现了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信息共享和征管数据连网,并前后三次进行模拟测试,保证申报系统准确顺利运行。由于试点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变化较大,为了让纳税人对增值税纳税申报应知应会,国税部门编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及电子申报软件学习手册》、《营改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辅导手册》,免费发放到每个试点纳税人手中。制发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安装光盘,天津代理记账并整理编制了政策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说明等宣传辅导材料,通过国税门户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大厅、前台咨询窗口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辅导,深入企业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让纳税人熟悉和掌握纳税申报相关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保证纳税人都能顺利进行纳税申报。
1月1日至18日首月申报期内,市国税部门将实时监控“营改增”纳税申报进度情况,必要时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提醒试点纳税人按期申报。市国税局提醒试点纳税人做好准备,及时申报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