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信息资讯
天津财税扶持政策“倒向”中小企业
建立多项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扩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逐年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清理收费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或降低部分门槛性、准入性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鼓励性行业制定收费优惠政策。
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趋势,本市财税部门积极采取和完善政策措施,通过财税手段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目前,市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已达6.3亿元,并实施了多项税收宽让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建立了多项扶持资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名牌产品奖励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企业技改贴息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等,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扩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并从其获利年度起三年内返还已交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业绩突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奖励资助。
据介绍,本市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以来,市财政逐年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目前已累计安排资金2.7亿元。今年市财政安排上市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筹措支付上市前期费用有困难的企业给予垫付,对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财政还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贸易的扶持力度,今年将市外贸发展资金由每年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区县经济增加出口、调整外贸结构、发展对外贸易,对出口增长快、业绩突出的区县给予直接奖励。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本市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或降低部分门槛性、准入性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鼓励性行业制定收费优惠政策。在税收支持方面: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从2002年起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三是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中小高新企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对社会各界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准予其按一定比例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五是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下岗再就业人员,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