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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对于民营企业目前税收负担情况,有超过8成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很重”或“较重”,15.6%的企业家认为“一般”,仅0.5%的企业家认为“较轻”。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将正式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分别制订了“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和“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3个指导性文件。相关企业要特别留意细分业已公布的增值税扩围政策和即将出台的具体细则规定之利弊,构筑好税收防火墙,在尽可能多地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注意税收风险防范。
增值税扩围试点方案的特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计税方法设计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全国各行业推广之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为平衡税负,保持现行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在试点过渡期,对正在实施的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税收优惠。比如,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而对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营业税转型后的税负分析
值得关注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对行业(企业)税负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除了对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影响式微外(金融保险业除外),由于此次增值税扩围意在税制合理(解决重复征税),确保税收中性原则和增值税链条延长,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保持税负基本不变的主导思想下,转型的利好因素可能将被个别行业(企业)受到较高税负的影响而抵销。其部分原因来自某些服务业由于属于“创意”或“智力”、“知识”产品,这部分产品增值额部分相对较高,缴纳的税收会明显提高。这是由增值税性质决定的。
从行业上来看,技术(信息、咨询、转让、软件、业务流程管理等)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物流辅助服务等业务的税负可能将大幅度提高。运输服务和仓储业也非全部是利好。平安证券发布的报告认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运输类企业与仓储类企业需要抵扣的成本项须达到营业收入73%与55%,否则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从这个角度说,所谓积极财政政策并非就是减税,结构性减税,是有加法有减法的保守疗法,尽管大的方向疑似为高税收企业减负,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机会只能是结构性的。在此轮税改的大背景下,很多企业可能并非收获的就是蛋糕,比如,资源税改革、环保税开征,甚至碳税也已经在规划中,对企业还是有影响的。
不过,总体而言,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额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在更大行业范围内(包括原来征收增值税的制造业),宏观税负在总额上将会有所降低,符合结构性减税的宏观经济目标。正因如此,相关部委不愿意将新税率设置得更低。按照作者的测算,其他部分服务业如果按照5%的税率设置,相关企业的总体税负将会有所降低,个别企业还要对税负再算账,但是5%的税率应该更符合社会期待,并可减少原营业税在过渡期中政策衔接的摩擦与繁琐;如果按照6%的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税负基本保持不变,或不增加(但也不减少)。
中国税收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名义税率过高,而由于税收优惠条文过多过滥,涉及多税种多条款,加之税收征收管理操作上的或懈怠或强化(所谓灰色空间),导致企业实际执行的(有效)税率很难从理论上搞清。比如,一项减税措施,可能被紧缩的税收征管而抵消其减税初衷。名义税率过高不但逼迫政府不断出台优惠政策,而且还容易诱发逃税动机的产生。何况,特惠政策很容易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操控。此次,在上海试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减税让利契机,而各档次增值税税率确实有下调的空间。由于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对经济的影响巨大,只有调降增值税税率,才能真正实现减税让利的目标,也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转型。
确保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我们知道,从流转税的功能上看,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越广,税基越宽,越能发挥其经济的调节作用,或有的前提是一定要确保税收的中性。在增值税扩围过程中,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增值税全链条和其他税种各自组织起来的合力的叠加效应。
增值税还有一个特点就是wall特征,人们想看清其税负的终归宿要翻墙。换言之,尽管增值税税负最终由消费者买单,但是税项在外观上却是由厂(商)家缴纳,而厂商却不是增值税的最终买单人。目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尤其是被殴债危机搞得焦头烂额的欧洲国家,之所以青睐在增值税上大做文章,正是因为政府每次提高增值税税率一二个百分点或扩大税基不会像提高所得税率那样容易遭到纳税人的反对。增值税称得上是可听到“鹅叫声”最小的税种。
国务院确定于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纵观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阶段性任务,今后除保留部分难度较大、不宜转型的业务继续课征营业税外,其它服务行业笃定将全部纳入增值税“扩围”目标。根据营业税转型改革时间表,增值税扩围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另外,新近出炉的《2011年千户民营企业跟踪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除了成本上升、企业融资难等老问题外,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企业税费负担较重。上述报告是由中国民建中央与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联合发布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调查显示,对于民营企业目前税收负担情况,有超过8成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很重”或“较重”,15.6%的企业家认为“一般”,仅0.5%的企业家认为“较轻”。痛下决心解决企业高税(费)负的问题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国应该考虑实施一轮具有相当规模的一揽子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