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信息资讯
深圳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深圳市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4〕58号)的工作要求,深圳国税局高度重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思想,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保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了多项举措。
通过深圳国税局各级税务机关的努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初见成效,2013年度,全局共有3.3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同比2012年增长240%,减免企业所得税额8100万元,同比2012年增长268%。2014年,随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扩围,以及各项措施的继续推进,全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预计约为7.2万户,减免企业所得税额预计约为1.6亿元。
据深圳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报纸、电视、地铁广告、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单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求优惠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点。
其次是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准确掌握小型微利企业户数及分布、税款缴纳、减免退税等各方面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趋势,为决策制定、指导工作、加强管理提供支持。
深圳国税局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程序,实行“以报代备”,资料“零”报送,小型微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减免税申报及备案。
深圳国税局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网上申报系统,对小型微利企业填报税收优惠做出清晰提示,引导纳税人正确填写。
深圳国税局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各基层单位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要求各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市局进行反馈。
深圳国税局开展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核查工作,对未足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辅导其正确计算减免税额,更正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多缴税款退、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