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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局迅速落实总局领导批示精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截至8月4日14:00,已造成398人遇难,180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灾区交通、电力、通讯全面中断。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深深牵挂地震灾区灾情。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对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批示,对受灾地区税务干部职工及家属表示慰问。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税务部门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税收服务工作。要首先确保税务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及时摸清税务部门财产损失情况。要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向总局报告。同时要求办公厅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小雄也作出批示,向受灾地区税务干部和家属表示慰问。要求在省、市、县国地税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救灾工作,同时努力保证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行。
按照总局领导的批示精神,云南省国税局积极做好部署,开展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云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学要求昭通国税认真贯彻执行总局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及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局。省局领导纷纷打电话询问灾情,慰问关心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处室指导灾区征管部门继续开展好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省局及时向灾区下拨65万元专款用于救灾应急。
总局领导的关心和牵挂激励和鼓舞了灾区国税干部职工,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情绪饱满、迅速行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昭通国税立即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在班子成员分工上,全部落实到位。办公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加强信息监控、收集。所有驾驶员处于待命状态,志愿者做好增援重灾区准备工作。后勤中心配合受灾县区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同时各受灾单位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各项涉税服务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