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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现代化中结构性增税不可避免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参加经济界、农业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说,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要与改革完善税制紧密结合。既要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又要使税制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利于解决分配不公,有利于缩小城乡和地区发展差距,有利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要给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企业有信心、有条件专注于实业发展,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发展实体经济。那么要使税收制度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改革?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财税专家贾康认为加速转变发展方式可以分成三方面:
贾康:加速转变发展方式可以提炼成三个主题词,一是结构性减税,二是特定税种的有减有增,比如个人所得税在以后的改革方向上要把低中收入阶层的税负往下调节,适当的增加先富起来的高收入阶层的税负,关键的,是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综合起来做超额的征收;第三是结构性的增税,税制要走向现代化跟市场经济匹配无法回避像资源税、房产税等的改革,这样的改革都有针对性的增税内容。
应该怎么样进行结构性减税,才能让企业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发展实体经济?贾康认为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贾康:涉及到的事项包括进口环节的关税有选择性的降低,包括在上海已经启动的对第三产业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的营业税增税期待的改革,还有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创新活动的税收优惠。涉及到农业方面的,蔬菜的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免除以及配套的,整个蔬菜流通全程降低其它的收费负担,个人所得税要在改革中有针对性的实行结构性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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