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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什么要代理记账】天津会计容易遇到的财税误区
平常的工作学习中,你或多或少都碰到过这些财税误区。天津亿兆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整理出天津会计容易遇到的财税误区,快来看看你遇到过哪个?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记得避免哦!
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即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5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取得专票,用于生产服务经营活动(这句话是废话,因为办公用品一般都用于经营性活动),不属于上述5种情况(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也就能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即平价或无偿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价。 (相关内容:天津代理记账公司高质量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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